談判案例:金融消費評議中心(註1)的金融消費爭議宣導案例:
咪咪長了九公分的子宮肌瘤,入院接受手術摘除。但準備出院當天傷口有一點化膿,醫師評估只需再多住一天觀察,但咪咪想多住幾天以確保自己不出任何差錯,所以咪咪一直要求醫生讓她延長住院天數。
出院後,咪咪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理賠金,沒想到保險公司只願意理賠四天住院保險金,咪咪不能接受住院八天保險公司卻只賠四天的狀況,多次向保險公司申訴,仍得不到滿意的答覆,所以找評議中心協助處理。
評議中心的醫療鑑定團隊根據咪咪的診斷證明書,病歷,和護理紀錄資料,評估她的傷病狀況,實際診療過程和復原狀況等,認為咪咪術後傷口化膿延長住院時間,並非全無住院必要性~在評議中心調處下,保險公司願就傷口化膿處理部分,多給付一天住院保險金,雙方達成共識和解。這,就是談判!
(註1)摘自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』官網:
鑒於一般大眾購買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服務,日益普遍,而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型態日趨複雜專業,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在財力、資訊及專業面實質不對等,致易發生交易糾紛,一旦發生相關爭議時,若循司法途徑救濟所耗費之成本不符經濟效益,因此有必要於訴訟途徑外,提供金融消費者一具金融專業且能公平合理、迅速有效處理相關爭議之機制。
因此,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」(簡稱金管會)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,公平合理、專業迅速地處理金融消費爭議,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,並促進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,擬定「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」與相關子法。「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」依據該法由政府捐助成立,藉此建立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,落實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各項措施,以期達成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、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及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之立法目標。